李雪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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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司法保障服务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——访省政协委员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飞 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,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、竞争力。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和市场活力充分迸发创造良好环境,是区域经济竞争的制胜法宝,为主城崛起提供重要保障。”5月23日,省政协委员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三级高级法官李雪飞在谈起推进主城崛起时说。 李雪飞认为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、系统性工程,需要多方发力,久久为功。司法职能部门应加强联动,形成司法合力,提升司法效能,为孝感经济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。他解释,司法服务主城崛起不是单个司法部门的责任,在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中,司法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、配合、监督,推动形成整体联动、相互协调的司法环境。同时,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,在司法各环节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、评估,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,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,为企业解决纠纷提供低成本、高效率的司法路径。 “与此同时,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涉企案件往往案情复杂,民刑交织,证据事实认定难度也较大,需要司法人员大量学习相关专业技术,对司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。”李雪飞说,在人才队伍建设上,司法人员要主动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司法机关应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,规范司法行为,提升司法能力。 在李雪飞看来,人人都是营商环境、案案都是试金石。每个司法人员都要转变思想观念,意识到司法审判执行各环节对法治环境的影响。他认为,司法人员需提升保障服务理念,要站在大局、市场和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,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,树立新时代司法观念,在所有诉讼环节中保持谦抑、审慎、善意、文明、规范的执法理念,防止就法律讲法律、就程序走程序、就办案而办案的机械做法,努力让司法成为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力量。 “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、推动者、践行者。”李雪飞表示,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,立足审判职能作用,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推动主城崛起、为孝感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。 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省委、市委和省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关于“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”的工作要求,压实工作责任,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。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质化运行,做到全案、全环节、全流程评估,排查风险点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,努力使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。开辟涉企案件立案“绿色通道”,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,完善涉企矛盾多元化解、实质性化解机制,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,着力实现涉企纠纷用时最短、成本最低、效果最优。持续开展法官联系服务企业活动,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个性化、精准化司法服务,不断提升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和风险防范能力。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,全面推广“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”,大力推行“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”、“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”等事项,树立“用户思维”,多措并举服务市场主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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